如题所述
一、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二、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1、普遍的有效性,在一国主权内法具有普遍效力。
2、普遍的一致性,法律不可以强人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