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法院执行庭的传票不去的话他会抓人吗

订婚的纠纷,执行庭下的传票,不去会怎样?

接到法院执行庭的传票不去的是不是会抓人要分情况。接到法院执行庭传票的,应当按传票约定的时间到庭。仅是不按传票规定时间到庭的,法院不会拘留。但如果是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法院执行局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法律分析
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有两种后果: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和合理解决。在程序上,拘传被告必须通过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根据法律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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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2
接到法院执行庭传票的,应当按传票约定的时间到庭。仅是不按传票规定时间到庭的,法院不会拘留。但如果是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法院执行局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第2个回答  2018-04-10

    民事案件(比如婚姻纠纷)执行局是无权随便抓人的,民事拘留(最多15天)需要经过审批,也是有严格的适用条件的;

    法院执行局开的传票建议尽量还是过去为好,执行法官不是“吃人的怪兽”,开传票喊你过去也算是正式的通知了,过去协商下把问题解决了不是更高,避免躲避执行最后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吃了“限制高消费令”;

    另外友情提醒:《刑法》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能力承担责任也躲避执行的可能会被判刑(那就不是抓人那么简单了)。

追问

对方有熟人,判的不公,我才没还,会抓人?

追答

    如果认为判的不公正或其他问题,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过了上诉期(进入执行程序)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向再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对抗法院执行局意义不大(他们通常不审查判决,只按照生效判决执行),再者他们的职责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性质(有能力承担责任但抗拒执行,最后反而使自己的生活受到额外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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