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地址与营业地址不符的后果

现在的经营地址由于市场的整体搬迁与营业执照的地址不符合了 ,,会吊销营业执照 和巨额罚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若营业执照与实际不符,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二条 企业法人对登记主管机关的处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申诉又不缴纳罚没款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6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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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1-11
一般说来,第一次是口头警告,如果说要罚款,你就求求情嘛。我们也被口头警告过的
第3个回答  2012-11-04
这种大规模搬迁许多企业客观上来不及马上办理变更登记,工商会给一定宽限限期的,接收地的市场主办方的管理部门也有责任协助企业提供租赁合同,代理或督促企业尽早办变更。
个体照处罚轻,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照罚款重,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现在不要急,找到合适的门面最重要,房子租下后尽早办理变更登记吧。如果责令改正通知书下来了,那你一定要在限期内办理,来不急就先关门停业,办好再开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14
可以去办地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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