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时期,一个小队有哪几个干部

如题所述

书记1名;乡长1名;副乡长1名;书记员1名;办事员2名;武装部长1名;民兵营长1名(当年没有警察,民兵营长管理社会治安和每年的民兵训练,有事件都是全民皆兵);最后就是有2名宣传员(当时叫电影员)。

一个乡总人数加起来一共10名人员(包括领导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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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3
人民公社时期的一个小队应该是生产队,生产小队的干部由本队社员选举产生。包括队长、会计、副队长、妇女队长、记工员等。
第2个回答  2020-11-30
生产大队设书记、副书记、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妇女主任、共青团书记、大队会计、大队出纳等。生产队属一级核算单位,设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记工员。有的设有民兵排长和妇女队长。队长负全责,生产队队长很难当,没有特权,队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要亲力亲为,吃苦在前,享受于后,社员由生产队长排工干活,开工要走在别人前面,收工要排在最后面,脏活累活别人不愿做或做不了的农活,队长必须做。但当时能当一个生产队长也是一种政治荣誉,只有贫下中农才有资格当队长,是群众真正的贴心人、带头人。副队长协助队长,会计负责记收支帐目、搞年终结算和分配分红计算,保管负责粮食等实物的保管和分发,粮食种子、公用物品及工具保管等,出纳员管现金的收入、支出,记工员每天晚上在社员的工分手册里记工分。所以,粮食、财物、现金、工分、账目都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有会计帐、出纳帐、实物保管帐、工分帐,有条不紊!
生产队长、副队长、妇女队长、会计员、保管员、出纳员和记工员每年有一些工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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