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原单位公积金欠缴怎么办?

原单位欠缴了一个月的公积金,致使我新单位无法为我缴纳公积金,原单位不准备缴纳欠我的一个月公积金,准备直接给我现金,有什么处理的办法么。我知道的一种方法是原单位销户,新单位重新为我设立公积金账户。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方法么?(不准备撕破脸皮,走仲裁,投诉等途径),比如说公积金账户封存等。原单位和新单位都在一个城市里。此时我还背负着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么?

1.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补缴的事情,必要时可以录一下音或者保留一些相关文字信息确认及资料等,万一公司不肯补缴,你就可以去劳动仲裁或者劳动局投诉该公司没有依法给员工入职交纳五险一金提供证据时有理有据,
2.可以通过咨询该公司的附近工会,工会进行核实和进行调解事宜。
3.可在微信的服务-选择城市服务-下滑到教育就业--点击劳动保障--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服务--选择调解仲裁--自行判断情况严重的程度-可选择发生纠纷进行调解--可选择发送纠纷进行仲裁。
事情不严重的情况下,个人觉得尽量选择1和2点去解决问题,就不会浪费太多时间和精力,第3点就涉及公司违法问题,你有收集录音或者文字信息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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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4
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1、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申请仲裁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提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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