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2年内不要回国,而是回到母国后将失去庇护绿卡资格!
所有政治庇护申请者取得的绿卡,都有注明AS6字样。入境时海关对这一信息一目了然,自然会更严格的询问和审视。
对于庇护绿卡,美国移民局有明确规定:
In a recent amendment, senators agreed that asylum seekers will automatically lose their status if they return to their home country。
一旦发现靠庇护获取绿卡者回去母国,当事人会自动丧失其绿卡。
移民国际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也有相关规定:拥有政治庇护绿卡的持有者,返回母国后如果一切安全的话;在回美国时,就会面临某些程度的困难。
之前就有新闻报道,在美国从事美甲业的黄小姐,持三个月前取得的庇护绿卡,开心返中国探亲,停留约一个月后返美,被美国海关认为“在母国已无迫害之忧”取消黄女绿卡。
也曾有拿到庇护绿卡的华人有恃无恐,一年竟返国三次,第三次入境时,绿卡立即遭海关取消。
扩展资料:
绿卡的使用要求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reentry permit, I-327),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即: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
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此外,依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例:永久居民身份可经由放弃行为(如定居他国)而自动丧失,无须先经过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永久居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