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天在超市购物破坏了商品的外包装,他们说要送我去公安局拘留,我这构成拘留罪吗

如题所述

他们说的送公安局拘留指的是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区别于刑事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和法院保证审判活动正常的进行司法拘留。
你在超市破坏了商品的外包装,要看主观故意和损失额大小。如果你是想把外包装破坏,混过收费门,主观故意是盗窃,定为盗窃。
如果你主观故意就是毁损,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如果你破坏外包装是无事找事,泄私愤,任意毁损,定寻衅滋事。
如果你是无意的破坏了外包装,那就是民事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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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14
外包装损坏如果影响商品的消售,你应予以赔偿,拒绝赔偿发生冲突,可报警处理。警方调解不成就可按损坏公私财物予以处罚。追问

我把损坏的商品全部买下,有些不是我弄的他们也要求我赔偿,说我倒霉被抓到了,我么买下了,但是他们还跟我要了200元钱
他们开始诬陷我偷窃,但我只是把商品外包装破坏了
我如果要求返还200能给我吗
他还让我填写了一张表格,我也承认我破坏包装,赔偿损失,把商品全买了,应该就算赔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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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2-14
应该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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