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度在多少范围之内算侵权

如题所述

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抄袭)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一段话如果有20个汉字完全或者90%以上文字相同,没有注明出处,可以算雷同。一部著作若有5处以上文字雷同,则可以算作轻度抄袭;10处以上可以算作严重抄袭;20处以上雷同,应算作剽窃;30%以上雷同的,是严重剽窃,但是关于小说相似度多少才算侵权这一问题。相关法律没有做明确规定,相似度多少算侵权不能一概而论,这个要以消费者的眼光来看,要结合作品的本身,是否造成了侵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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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2
计算机软件侵权判断的原则是“实质相似性加接触”原则。在二者实质相似的前提下,若有证据证实被告接触或可能接触了软件,一般就可以认定侵权成立。对比的方式,除了对比源代码外,还有对比目录、文件名,两个软件的安装过程,安装后的目录以及各文件的对比,比如对比文件名、文件长度、文件建立或修改的时间、文件属性等表面现象,还可以对比安装后软件使用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功能、功能键、使用方法等。实践中,确有没通过源代码就认定侵权的。当然,对比代码是最有效的,如果确实需要对比源代码,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找一家有软件著作权鉴定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有力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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