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的抗拉强度与钢筋的截面面积无关。
因为《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表4.2.2-1中显示:屈服强度标准值与极限强度标准值,跟钢筋牌号有关,与钢筋的公称直经(πr²即靣积)无关,所以说钢筋的抗拉强度与钢筋的截面面积无关。
与钢筋的截面面积有关的是钢筋代换,代换钢筋的总承载力等于原设计钢筋的总承载力(此时才涉及到钢筋总面积、根数或直径)。
(一)等强度代换
不同钢筋种类代换时,按强度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称为“等强度代换” 。等强度代换的条件就是代换钢筋的总承载力等于原设计钢筋的总承载力。用公式可表示为:
AS2׃y2≥AS1׃y1
即 AS2≥AS1׃y1÷ƒy2
或 n2×d2²×ƒy2≥n1× d2²×ƒy1
即 n2≥n1×d1 ²×ƒy1÷d2²×ƒy2
式中AS1、AS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总面积和代换后设计钢筋总面积;
ƒy1、ƒy 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强度和代换后钢筋设计强度;
n1、n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根数和代换后钢筋根数;
d1、d2—分别为原设计钢筋直径和代换后钢筋直径;
【例】 有一小梁,原设计用7Φ10钢筋,现准备用φ12钢筋代换,该用多少根?
解: Φ10设计强度为300N/mm²,现准备用φ12设计强度为270N/mm²。
AS2׃y2≥AS1׃y1
AS2≥AS1׃y1/ ƒy2≥7×3.14×5²×300/270=610㎜²=6.10㎝²
选用6φ12的钢筋代换,总靣积为6×3.14×6²=678㎜²=6.78㎝²
(二)等面积代换
用同钢筋种类代换时,可按钢筋截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称为“等面积代换”。用公式可表示为:
AS1=AS2
或 n1×d1²=n2×d2²
n2≥n1×d1²÷d2²
式中符号同前。
【例1】 某预制板设计配筋为6φ12,仓库无此钢筋,现拟用φ10钢筋代换,试计算需用代换根数。
解:
n2=n1•d1²/d2²=6×12²÷10²=8.64(根)
取9根φ10钢筋代用。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但规范里面并没有强调540是极限抗拉强度啊
追答你看的什么规范?设计计算用强度计算值,这是众所周知的事,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钢筋的强度计算值是等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后面还有钢筋的强度计算值的表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