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15天内提出抗议申请 法院又同意可以不执行了 就说口头告知不执行 不给书面判决书 能生效吗?

如题所述

如果法院只是口头告知你不执行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而没有给你书面判决书的话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最终到底要不要执行还是要根据书面判决书的结果,所以法院的口头告知不执行是无法生效的哦。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有恶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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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0
我觉得这个可能不行吧!必须得要书面文字判决书
第2个回答  2020-09-10
口说无凭。
这是老百姓都知道的道理。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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