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党员身份)超生三胎如何处理

妻子是农村户口,河南省的,党纪国法有无具体规定,如何规定的

处理如下:

1、党员超生要受到严厉处分。对党员超生处理非常严厉,最轻的处罚是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条例规定,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受到处分的党员不能参加选举。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在被处分之间,不具备支部书记候选人资格,原有一切职务要撤销。超生的党员在处分期限内不具备成为候选人的资格,也就不能当选支部书记。

3、处分期满后表现良好可以参选。党员超生后,缴清罚款,接受处分满五年的,且表现良好的有资格成为村级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的支部委员候选人。从具体处分规定看,警告处分一年内不能党内提升职务,撤职的两年内不能提升职务,留查的在留查期间无被选举权,恢复后两年内不能提升职务。

扩展资料:

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以前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如果是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第一个孩子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是城市人口,生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超生,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

处罚: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百度百科-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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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1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依据《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行政处分规定》第五条:超生一个子女的,给予记大过以上至开除处分,但一般应给予降级以上处分;超生两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

扩展资料:

河南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因计划生育政策各省略有不同,因此,各省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超生罚款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具体看你所在省的规定。

1982年6月15日以后,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党员,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格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行政处分规定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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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5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当依法给予党员干部行政处分,再按新版条例第34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旧版条例对此明确为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可以给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经2007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7年4月22日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1,中纪委关于计划生育要求—中纪委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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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因计划生育政策各省略有不同,因此,各省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超生罚款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具体看你所在省的规定。

  重庆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公务员超生处分规定》提到公务员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违法生育两个或者多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属于未婚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警告处分;未婚生育两个或多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河南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1982年6月15日以后,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党员,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格依法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具体见:http://news.sina.com.cn/c/2007-04-29/083312894241.s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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