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地方工作了一年,每月发一半的工资,但剩下的放假一次发。但有一个月会计说没钱,让我们写借条在他那借支,后来放假了他忘了在工资里把我们借的钱扣下去,所以算是多发了。但最后一次领钱不是我签的字,放假了也一直拖着没发工资,我就去别的地方工作了,半个月以后让去领工资,结果工资领回来几天后,会计又通知我们说发多了,让我们还回去,(我们本人在外地工作),但态度非常不好,还跟我们说;我们是跑不掉的,他那有借条,我们必须还,态度非常差,(我们本人在外地工作),他最后还去找我们家人要,就几百块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的态度太差了,心里很不舒服。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不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