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公司让月嫂交押金违法吗?

如题所述

  月嫂建立劳务关系时收取押金明显没有法律支持,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收取押金就明确建法了.(注意:劳务合同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虽然没有法律支持,但现在的家政服务\月嫂\流动性大的劳务关系都是这样操作的,而且收取的单位完全可以打法律擦边球的,押金没有法律支持,但改为担保金(作为合同建立中的一种行为担宝)也就解释通了.

追问

如果没有按公司要求。离职之前必须再干三单。。中间干了两单。最后一单没干。扣除了1000元押金。这样做对吗?

追答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则要承担违约后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单方决定扣除的劳动报酬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你的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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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29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规定。追问

月嫂手里有的有押金条。有的直接在工资里扣除了。没押金条。咋办。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才能要回钱呢?

追答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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