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德续垡合同》签订
光绪二十三年(1897),清政府开始筹借第三期对日赔款。英德集团再次压倒俄法集团,取得了这次借款权。光绪二十四年(1898)二月九日,清总理衙门与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在北京签订了《英德续借款合同》十七款,另附《付还本利日期数》一件。
规定:借款总额为一千六百万英镑(合银一亿两);以八三(83%)折扣交付,年息四点五厘;分四十五年还清,不得提前或一次还清;以海关税和苏州、淞沪、九江、浙东货厘及宜昌、鄂岸、皖岸盐厘为担保。
以上各处厘金由海关税税务司派人征收;借款偿还期内,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职位必须由英国人充任。
2、中德订立《胶澳租界条约》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二月十四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德使海靖在北京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亦称《德租胶澳专条》)。共三端十款。
主要内容是:德国租借胶州湾,租期九十九年;德国军队可以在胶州湾沿岸百里以内自由通行;允许德国在山东修筑胶济铁路,并享有铁路沿线三十里内的矿产开采权;德国获有承办山东各项工程的优先权。通过这一条约,德国不仅得以租借胶州湾,而且把山东全省变成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3、法国强租“广州湾”
光绪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1898年3月11日),法帝国主义向清政府提出“租借”广州湾(今广东湛江)的无理要求,并于当年闰三月初二(1898年4月22日)派出军舰在广东雷州府遂溪县的海头汛(今湛江市霞山区沿海)武装登陆,强占海头炮台。
对此,清政府却委曲求全,屈膝投降,竟然派官员与法军划定租界。法帝国主义入侵后,所到之处四出烧杀掳掠,妄图扩大“租借”范围。敌人的野蛮的暴行激起了当地广大人民的极大愤慨,进而爆发震惊中外的抗法斗争(即湛江人民抗法斗争)。
光绪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1898年6月19日)南柳、海头、绿塘、洪屋等村民众500多人在吴帮泽等的率领下首揭抗法义旗,歃血誓师,以大刀、长矛、木棍等为武器,攻打广州湾的法巢。
尔后,抗法斗争风起云涌,湛江人民在代理知县李忠珏(上海人)的支持下成立抗法团练,抱着“寸土当金与伊打”的信念,与敌战斗十余次,打退了装备精良的敌人的数次进攻。
但是,清政府却向法侵略者节节退让,钦差大臣苏元春于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899年11月16日)不顾人民反对,竟与法国海军提督高礼睿签定了丧权辱国的《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把广州湾租借给法国,期限99年。
但慑于人民的反抗,法国不得不将租界西线从万年桥(现遂溪县新桥糖厂附近)退至赤坎西面的文章河桥(今寸金桥),租界范围从纵深一百几十里缩小至三十里。 [7]
4、中英订立《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光绪二十四年(1898)三月,法国强迫清政府允其强租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后,英国政府立即要求强租九龙半岛作为“补偿”。
四月二十一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等与英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附近岛屿的中国领土,即所谓“新界”,租借给英国,租期九十九年;租期内该地区完全归英国管辖。
5、清廷废除八股考试
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八日,光绪皇帝召见康有为,康力陈八股之弊。二十九日,康有为、宋伯鲁又上疏请改八股为策论。五月初五日,光绪帝发布“上谕”:自下科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一律废八股,改试策论。
戊戌政变后,八月二十四日,清廷宣布恢复旧制,仍以四书文、试帖等项分别考试。光绪二十七年(1901)七月,又下诏:自明年始,乡会试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清廷正式宣布彻底废除科举考试制度,推行新式学堂。
6、中英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
继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之后,英国要求按照租让旅大的同样条件租借威海卫。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十三日,清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英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规定将威海卫及其附近海面租与英国,租期二十五年,期满经两国相商仍可延长。
7、英德订立瓜分津镇铁路协定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中比《芦汉铁路借款合同》签订以后,英国于七月五日向清政府提出了修筑天津至镇江等铁路的要求,与德国在山东的利益发生矛盾。英国被迫与德国政府直接交涉,以两国共同分割英国在非洲的殖民地为条件,来换取德国在津镇铁路上的让步。
德国对非洲觊觎已久,愿与英国妥协。双方遂于同年七月十七日达成协定:天津到山东南境的铁路由德国修筑,由山东南境至镇江的铁路由英国修筑,全线竣工后由双方共同经营。
此外,还议珲:英国的铁路投资范围是长江以南各省和北经河南至山西;德国的铁路投资范围是山东省以及自黄河沿岸至南京一带。
实际上是双方互相承认了各自在华的势力范围。该协定签订后,两国联合向清政府提出了承筑津镇铁路的要求,并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九日逼迫清政府签订了《津镇铁路借款合同》。
8、诏设农工商总局
光绪二十四年(1898)七月初五日。康有为奏上《请开农学堂地质局以兴农殖民而富国本折》,建议于各省设立农学局、地质局,于京师设立农商局,各省设分局。
同日,光绪帝发布“上谕”: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派直隶霸昌道端方及候补道徐建寅、吴懋鼎为督理;各省设立分局,各省府州县皆设农务学堂,广开农会,刊农报,购农器;其工学、商学各事宜,亦著一体举办,统归农工商总局大臣随时考察。
戊戌政变后,八月二十四日,清廷裁撤农工商总局。
9、签订《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
英国为了减轻芦汉铁路的重要性,并阻挡俄、法插足长江流域,急于揽到关内外铁路的借款权,以便向北扩展势力。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二十五日,关内外铁路会办胡燏棻与英国中英公司在北京签订了《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
规定:借款总额二百三十万英镑,年息五厘,九扣实付,四十五年还清;该款用于修筑奉天中后所至新民屯铁路及营口支线;备还津渝、津芦铁路欠款;以北京至山海关铁路财产、收和新筑铁路收入作担保;铁路总工程师英国人担任;中国保证合同内所指铁路永不让与他国。
参考资料:百科—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