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一个多月才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应该写哪天?

如题所述

劳动者上班一个多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从建立劳动关系即上班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签订之日起算,但签订日期应当填写实际签订日期。劳动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算的,试用期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算。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个月后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且上面写的是签合同当天日期的合同即属于补签合同。如果劳动者同意补签合同的,满足以下条件劳动者可以主张两倍工资赔偿,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工作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之后才签劳动合同的,要尽量避免写入职当天的日期,应写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这是有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同意签订则可主张两倍工资赔偿,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即使不愿意再签订也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因此,若工作后较长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才要求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自然是签合同当天的日期会有利于自己。但实践中往往单位会坚持主张要签入职当天的日期,如果劳动者坚持主张签合同当天,导致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从而更好地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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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9
合同签订日期当然应该写实际签订的日期。

用人单位略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行为,如果你想追究双倍工资,你看值或不值。

个人建议,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只晚了几天,那就算了,毕竟还是签了劳动合同,但要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自己留一份。如果人单位快两个月才签订劳动合同,你就有大半个月的双倍工资,你是否想主张那就你自己拿主意了。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缴纳社保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将社保补上,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07
  合同签订日期应当填写实际签订日期。
  劳动者上班一个多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从建立劳动关系即上班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签订之日起算,但签订日期应当填写实际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算的,试用期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算。
第3个回答  2015-10-23
签合同 日期肯定是写当天签合同的日期呀
第4个回答  2012-10-19
从你上班的那一天起开始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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