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检资料抽检资料,应该是施工单位检查频率的30%,这样的话检查点数很多项目就只有两三个点,如果有一个检查不合格的话,合格率就会低于项目的最低分数,但是如果合格的话,抽检资料的分数比施工单位的人数还要高,为此只有增加抽检的频率,但是规范要求只需要30%,这样增加检查频率合适吗?不合适应该怎么做呢?
分项分部来调整?抽检不是应该跟施工单位的划分一样都嘛,所以检查的桩号、项目都是一样,怎么利用分部分项的划分来调整呢?
是的,你可以将划分的项目在增加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