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同时未规定补偿金,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竞业限制补偿金问题您好,现在我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把员工守则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签署,员工守则里面有规定:员工自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年之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的产品工作。我要求公司给出相应的补偿金的规定,但是公司说现在没有任何针对此条款支付补偿金的计划。这样这条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如果我要离职的时候公司在给我补偿金,但是数额偏少,我可以不遵守这条竞业限制吗?还有就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只是在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附件名称,具体附件内容给的是电子版的,没有纸质签署,这样的附件有效吗?而且附件规定公司可以在我在职期间更改附件内容,这样可以随时更改的附件对我有效力吗? 跪谢!

如果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否则竞业限制无效。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劳动者在职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其中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条款,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在劳动者离职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补充这一条款。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该协议也是不能执行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般为劳动者在职工资的二分之一左右;劳动者违约的赔偿金额一般不高于劳动者在职工资的三倍。这是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讲,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仲裁后者审判时应当有一个公平的尺度。电子版的附近一般是不具有证据力的,同时该附件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是无权单方面更改附件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05
1、经济补偿金是竞业限制的必要条款,法律用语是应当,也就是必须,所以没有签订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2、补偿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具体金额没有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协商一致了应当遵守,如果没有协商一致你认为偏少可以不遵守,但是不能拿了补偿还不遵守。
3、合同的附件签署应当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附件的签署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只有名称的不算签署和合同附件。
4、电子版的合同可以认定为合同的一种形式,但是必须要有签章,如果没有签章则不认定签订了合同。
5、更改了合同内容的视为新合同,新合同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合法签章,不失为签订了,所以没有法律效力。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7
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约定,条款无效。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必须和您协商一致方可以变更,否则无效。注意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给您劳动合同文本。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您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6 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