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12天之后,请假10天,请假回来之后就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按照法律公司是否支付其工资。

公司规定是入职1个月之后签订劳动合同,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新员工说家里有急事,请假7天,后来又说回不来,加请3天假,请假回来之后直接说离职,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话,按照公司规定是没有工资的,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么?

这个规定是可以行的通的,首先你的休息时间已经占用整月的全休息时间(如果是双休的话),而且根本没有达到响应的工作时间,休息和工作是对比的。公司可以这样做。除非你的工作时间达到了休息的比例时间才可以享有,而你明显超出,完全可以不支付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0
  月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