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认为不是自家的马桶漏水,而是楼房的主下水管道漏水,与他家无关,因为我们坚持让他把马桶重新做个检查,所以要与我们签协议,如果是马桶的问题则费用他付,如果是主管道的问题费用则由我们付,这个要求合理吗?小区没有物业,没有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如果不能解决要到哪里解决?法院吗?派出所能够调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