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本年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和“本年科教项目结转(余)”可以<0吗?

如果可以,请说明在什么情况下。

 任何科目都可以出现正负数,这二个科目出现负数时表明你单位使用的资金支出大于收入的金额,一般应在收入范围内使用,不排除使用超支或每年均有拨款但本年拨款进度延迟而使用照旧的情况下,或使用超支有可能申请追加等情况。具体使用说明如下:

  (十) “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核算内容

  【新旧比较】原制度没有这个科目。相关内容在“收支结余——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明细科目中反映。

  新制度增设“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用于核算医院历年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

  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一级明细科目。

  1“财政补助结转”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结转”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基本支出结转”二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支出结转”二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教育”等相关科目以及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财政补助结余”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结余”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账务处理】“财政补助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期末,将本期财政项目补助收入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时,借记“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将本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时,借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

  (2)年末,将本年财政基本补助结转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时,按“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减去“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科目下“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中登记的本年发生额合计后的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3)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应当对本科目下“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所属各明细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性质的对应项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下“财政补助结余”明细科目。按照各项目结转金额,借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余)。

  (4)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等上缴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注销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额度等时,按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

  (十一)“科教项目结余”科目核算内容

  【新旧比较】原制度没有这个科目。相关内容在“收支结余——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明细科目中反映。

  新制度增设“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用以核算医院尚未结项的非财政资助科研、教学项目累计所取得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的,留待下期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定的非财政科教项目结余资金。

  这里的“项目”,指医院从财政部门以外的部门或单位取得的、具有指定用途、项目完成后需要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书面报告的资金所对应的项目。

  这里的“累计发生支出”,指使用非财政科研、教学项目收入累计所发生的支出。

  本科目应设置“科研项目结转(余)”、“教学项目结转(余)”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账务处理】“科教项目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期末,结转本期科教项目收入,借记“科教项目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期末,结转本期科教项目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科教项目支出”科目。

  (3)科教项目结项后如有结余资金并解除限定可以转入事业基金的,按照结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留待下期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非财政科研、教学项目结转资金数额以及尚未解除限定的非财政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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