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后,比如是拘役四个月缓六个月,判决书的时间是2012.8.31,那犯罪的服刑期到哪天止?

如题所述

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2012年8月31日至2013年2月28日为缓刑考验期。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满,判处拘役四个月的刑期将不再执行,因此2013年3月就可以完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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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9
你好
假设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时间是2012.8.31,那么生效是2012.9.10,缓刑从2012.9.11开始起算,截止2013.3.10日期满。
第2个回答  2012-09-29
缓期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实际时间为6个月,到2012年8月31日后退6个月,应该是13年2月28日(每月30天计算)
第3个回答  2012-09-29
好好表现,争取那六个月也不用进去。
第4个回答  2012-09-29
2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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