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这个开发商是无权要求你付20平米的钱,根据现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面积误差在
3%内,多退少补,超出部分您有权退房,开发商无权要求您补钱,这个他是没有办法的,所以他才采用换你门牌的方法,房地局有他们的房子备案记录, 你保管好你的合同和房产证就行,可以不用理会他。第二个人打官司也应该是找开发商,当然这应该是开发商的一个托,他改你的门牌,你现在需要的是有力证据,第一,证明开发商当时编排房号的顺序,第二,去趟房产局咨询这个楼盘的这栋楼的编排顺序, 还有最简单的,如果买错了面积肯定不只你一个人,联合你的上下楼业主,一起,让他们给你证明,写个证明材料也行。这种情况开发商只能认倒霉,他另外发售可以告他诈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5
房产证都办下来了?真不知道你这房子是怎么验收的。。。。
这样看你的合同上是怎么签的,合同上一般都有写,合同上所写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的建筑面积相差不能超过百分之三,不超过的多退少补,超过了业主有权退房,你要是不退就得补钱,这就是霸王条款。不过你现在房产证都办了,开发商又卖给了别人,这属于一房两卖,你可以告他的。不过你要是想要这房子的话估计还是要补钱的
第3个回答 2012-10-05
第二个买家也是傻子,
你们两个应该联合状告开发商。开发商一房两卖,
开发商把门牌号改了,难道他们把一栋楼的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