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妆饰文化相关知识

如题所述

一、化妆
我们知道,在周代,人们就已用脂、泽、粉、黛来化妆了。然而,宋人高承在《事物纪原》卷三中却说“秦始皇宫中,悉红妆翠眉,此妆之始也”。学者们多认为这一说法是错误的。但笔者认为,宋人距周的时间总是比我们要近的,作为学者,高承也不会没有看过《诗经》和《楚辞》,他之所以这样写,不会没有他的原因。从另一个角度看,周代的“粉白黛黑”多属索妆,彩妆在当时受观念的影响和化妆品制作工艺的影响,并不盛行。而秦始皇宫中的“红妆翠眉”则打开了面妆色彩上的桎梏,从而开启了后世历代色彩丰富、造型各异的面妆风潮。这就使周代的仅仅“粉白黛黑”,擦点头油,抹些面脂的简单面妆显得黯然无色,仿若根本就称不上算是化妆。我想这便是高承的初衷了。
由于秦朝的历史很短.仅仅15年。并且实行了法家的严刑峻法,把法家的功利主义与专制主义结合在一起,使得人民生活在极其残酷的压迫之下。因此,当时的劳动妇女对于化妆当是无暇顾及的,在文献中也很少有记载。惟有宫中的殡妃,生活优越,需整日妆扮以侍奉君主,才有化妆的可能。《事物纪原》中的“秦始皇宫中,悉红妆翠眉”一句,便可大致勾勒出当时的化妆是以浓艳为美的。
二、发式
在发式方面,秦俑的头发都是长发,复杂多样的发式均是用长发梳编而成,这和秦人蓄留全发的习俗是分不开的。秦人尊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古训,对发须极为珍惜,爱护备至。秦代的法律明确规定,损伤他人的发须属犯罪行为,违者要处以刑罚。云梦秦简《法律问答》记载了几条保护发须的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读来颇为有趣,具体内容是:(1)拔落他人的头发,如果被拔的一方有明显感觉,即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2)父亲擅自剃掉嫡长子的发须,为父者应定罪处罚;主人也不得随意损伤奴牌的发须。(3)士卒二人拔剑斗殴,一人将对方的发髻用剑砍掉,应“完为城旦”,即判处四年徒刑。(4)有人与他人打架斗殴,将对方捆绑起来并拔光了其胡须眉毛,亦应处“城旦”之刑。如此郑重地把保护头发列入法律文书,在中国古代是不多见的。秦人不仅爱护头发,对头发的梳理也是异常精心的。而且,从秦俑的发式中,还可以明显地区分出秦俑不同的兵种、身份和等级高低,充分反映出秦人军纪的严明和高度的写实主义精神。
汉朝总结了秦亡的教训,采取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方针,与民休养生息,废除了秦王朝的苛刻刑法,减免赋税,保护并鼓励发展生产,从而使汉代社会趋于安定.产品也相对丰富,这就为妆饰创造了客观条件。铅粉、胭脂等化妆用品都是在这时普及的。在思想文化方面,汉初采取了宽松的政策,在提倡推崇道家思想的同时,也不排斥其它各家思想,并开始整理、研究文化典籍。同时,汉文化还吸取了大量楚文化,给北方文化注入了保存在楚文化中的原始巫术、神话中的浪漫主义精神,从而“产生了把深沉的理性精神和大胆的浪漫幻想结合在一起的生气勃勃、恢宏伟美的汉文化”。这种恢宏的汉文化,对汉代女性美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化妆、发式的美感变化
在面妆方面,由于红蓝花的引进,使胭脂的使用日益普及,妇女们一改周时的素妆之风,而开始盛行各式各样的红妆。在眉妆方面,则一扫周代单调的纤纤蛾眉妆,而创造出了许多颇为“大气磅礴”和“以为媚惑”的眉式。再加上花钿与面靥的趋于成俗,都显示出汉代女性对美的一种无拘无束的追求。而且,自汉以后至魏晋、隋唐,屡屡出现的男子涂脂敷粉的现象,既表明了化妆术的日益普及,也表明了这一时期人们对美的一种宽容之心。
在发式方面,虽然女子梳高髻依然很多,但多局限于宫廷苑囿。在民间则广泛流行椎髻与堕马髻等垂髻,既易于梳理、朴素大方,又妩媚迷人。这种垂髻的大流行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是不多见的。而且,伴随着高髻与会髻的一绺“垂髾”,随风飘荡,缥缥缈缈,体现出汉代女性特有的一种飘逸、洒脱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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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2
汉服最基本的样式是交领襦裙和直裾(可百度词条),男女皆可穿着,是汉民族服最基本的款式,从黄帝垂衣裳治天下到清朝之前的任何一个朝代,汉族的流行服饰都是以这两个款式为基准变化,这两个款式也是这些朝代中都不曾断代作为正规或日常款式穿着。
秦汉服饰变化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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