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民政部门和人民政府的关系,就是我镇民证部门没有自己的盖章是用人民政府的

那么在开证明的时候能不能用人民政府的盖章代表民政部门,我学校的贷款遇到一些麻烦 就是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盖两个盖章,一个盖章的标注是这样标注的“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这个盖章我直接用的是人民政府的盖章,因为我的镇的民政部门是没有盖章的,是通用人民政府的盖章的。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府的盖章和民政部门的盖章是否是可以通用相通的?

镇民政所是属于镇人民政府管理,盖章的话,按道理不可以替代的。如果镇人民政府盖了章,可以说比镇民政所更有效力。我奇怪的是民政所怎么会没有章呢,真是奇了怪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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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7
镇政府有一个办理民政业务的部门。民政办之类的。若怕出现麻烦,让乡镇民政办出具一个贫困证明,拿证明直接到民政局办理。
第2个回答  2012-10-21
我是县民政局的,最近大学生开学,有很多家庭困难的学生来盖单位的公章,办理助学贷款什么的。乡镇政府的盖章不是民政部门哦。
第3个回答  2012-10-28
乡镇政府的盖章不是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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