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有分期说起诉我了,到21号开庭,我是不是要去法院拿传票,是自己去拿还是法院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拿

如题所述

这都是骗子,发短信冒充法院、律师就是为催款
不要理他,法院和律师就不是一个部门,怎么是一回事?
法院审理案件的,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被人起诉到法院,是法院向你送达纸质的诉讼状、传票,不是对方通知你、更不是短信告诉你。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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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6
  诈骗短信,不必理会。
  这是典型的诈骗手法,已经持续好多年了,一定不要理会他们,更不能向他们汇款!这是利用威胁手段让短信接收人害怕并与他们联系,他们就会想法设法骗你让你汇款。故日后不管他们说什么,怎么威胁你,都不要再理他们了,这样就会没事的,他们也不会怎么的,放心便是。追问

他们发过律师函到我家,律师函和法院传票是一回事么。我办的分期,本金已经还完,但是莫名其妙的多出好多期,要多还好几千,我就没有还,然后他们发了律师函,现在还说要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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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4
即分期就是个诈骗平台,跟美容机构一起诈骗,业务员都被抓了,本金还了还不饶人,真的太黑心了
第3个回答  2017-11-16
接到让当事人去法院拿传票的电话,当事人完全可以不理。
法院送传票,必须书面送达,而不能让当事人自己去取,这类电话十有八九是诈骗电话。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追问

他们发过律师函到我家,律师函和法院传票是一回事么。我办的分期,本金已经还完,但是莫名其妙的多出好多期,要多还好几千,我就没有还,然后他们发了律师函,现在还说要开庭

第4个回答  2018-05-15
即有分期。妈就是一个坑。我一部手机。总价6688,首付1800。分的24期逾期还了一期。这边要求我们一次性返还9998。他说我们本来就欠9998。真他妈的坑,还说要告我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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