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江苏省姜堰区,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位于北纬32°30′、东经120°09′,地处江苏省中部,地跨长江三角洲和里下河平原,东邻海安县,南接泰兴市,北毗兴化、东台市,西连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 姜堰区总面积858.3平方公里。
北宋年间,盐商姜仁惠、姜谔父子率众聚资,筑堰抗洪,家园久治,功业永存,姜堰由此得名。
扩展资料
江苏省
江苏地处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区中部,长江、淮河下游,东濒黄海,北接山东,西连安徽,东南与上海、浙江接壤,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跨东经116°18′~121°57′,北纬30°45′~35°20′。陆域面积10.72万平方千米,占中国土地总面积的1.12%,高邮市周山镇志光村龙华组确定为江苏省陆域地理几何中心点。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共26个海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姜堰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江苏省
是江苏省姜堰区,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
泰州市姜堰区位于江苏省中部、江淮之间,北纬32°20′—32°42′、东经119°48′—120°18′,地跨长江三角洲和里下河平原。东邻海安县、东台市,西接泰州市海陵、高港二区,南北分别与泰兴市、兴化市接壤。
通扬运河贯穿其中部。南部地面程高4.5—6.5米,属长江三角洲平原;北部地面程高2.5米,属江淮湖洼平原。全区总面积927.52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0.89%,其中平原面积751.7平方千米。地势低平,水网密布,水面面积175.82平方千米,约占全区土地面积19%。
扩展资料:
姜堰区的历史沿革:
姜堰由水而生,古时,长江、淮河、黄海三水在姜堰汇聚,故称“三水”。又因三水汇聚,冲击成塘,塘水多旋涡,形似人指罗纹,又名“罗塘”。北宋年间,洪水泛滥,姜仁惠、姜谔父子仗义疏财,率领民众筑堰抗洪,保护了一方百姓生命财产,古镇由此名为姜堰,至今流芳千年。
姜堰属泰州。崇祯《泰州志》载:“《禹贡》(泰州)淮海为扬州,言北据淮,东距海为扬州之域。周武王封泰伯于吴,其地属吴。元王三年(前473)越灭吴而不能正江淮之地,遂属楚……”
近代考古证实,6800年前姜堰地区就有人类活动了。
春秋战国时历属吴、越、楚。楚时为海阳邑地,秦代属东海郡(一说九江郡),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置海陵县,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改海陵为吴陵,武德七年复称海陵,南唐元元年(937年)年升为泰州。民国初年废州设县,县治泰州。
1940年10月,泰县抗日民主政权于海安建立。
1949年5月,泰县人民政府驻姜堰镇西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泰县与县级泰州市两度分合,1962年1月复称泰县,县治姜堰镇。
1994年撤县设市,改称姜堰市。1996年隶属新设立的地级泰州市。
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
参考资料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位置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姜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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