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提纲和举证质证提纲要怎么写?能有详细的说明吗?!很急求!谢谢了!

如题所述

在行政诉讼代理过程中,按委托人诉讼地位不同,可以分为原告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二者工作特点有着较大区别。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但是行政诉讼原告要举证证实其具备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所以代理人要对此有充分准备。
被告方代理人要熟悉行政诉讼法对于被告举证的要求,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之后的十日内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法律依据。
相应的代理提纲及举证质证提纲是与以上工作相对应的。追问

那如果我做为原告,诉讼时效过了(被告也没有说我时效过了的情况下),且我起诉被告的不作为,但没有对此作出申请复议的情况下,我原告方的举证提纲该怎么写啊?

追答

问题有一些笼统,因为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每一个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遵循法定职责、程序及形式,如果需要有针对性的意见,最好与律师面谈。
诉讼时效,属于被告方的抗辩理由,被告不主张的时候法官一般不会主动介入调查。
关于是否申请行政复议,要看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前是不是规定了行政复议前置,若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可以选择申请复议,也可以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不作为,诉讼时效是从你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在60日内没有履行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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