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号我在苏州一家外企出了工伤、出院后没离职、然后10月份、被公司分配到常熟上班、公司总部还在苏州、公司在苏州为我做工伤等级鉴定、2012年4月30号判定为10级工伤、目前还未离职、赔付的话、我不知道以哪里为标准、也不知道多少钱、、?
在医院的费用公司都出了、还有病假期间的工资也给了\另我今年22\\
公司说我在苏州上班的合同已经终止了、到常熟的合同是另签的、也就是在苏州已经辞职了、那我在苏州上班底薪是1400、在常熟是2200、赔偿的话、以哪里算呢??、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