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上班途中交通事故,7月28日认定为工伤,2013年5月评为7级伤残,我因神经多处损伤,已经2年多不能上班,现在在医院里继续康复治疗,昨天单位的人让我填行政事业单位长期病假人员情况认定表,还有行政事业单位疑似吃空饷人员下步安排意向申请表,其中里面内容有休假的具体时间,累计休假时间,本人及亲属下步安排一向,单位工作人员让我休假具体时间填出伤时间,累计也按出伤时间开始算,这合理吗?好几年没事不上班的,这次都回去上班了,不算吃空饷,我是工伤后不能上班,反而成疑似了吃空饷的人,这合理吗?我以后的工资还有绩效工资该怎么给?谢谢
感谢您的回复,我从2011年出伤至今2年零5个月了,这是第6次入院了,工伤期不是最长2年吗?我没有超出工伤期吗?
追答停工流薪是最长2年,2年后你的工资由工伤基金支付,但需要与单位协调由其预付,在从工伤基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