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以后,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减本年净利润累计数不等于未分配利润期末数

汇算清缴调增所得税分录如下
Dr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Cr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Dr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Cr银行存款

Dr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Cr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最终报表发现: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减本年净利润累计数不等于未分配利润期末数,其差额刚好是该笔分录的金额。请问怎么理解???

你的汇算清缴分录最后一步有问题,应该是:借:利润分配-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也就是说,你调整的是年初的未分配利润,而不是本年的未分配利润,相应的,你所调整的应交税金也应是上年的数字,而上年的帐务已不可能重做了,所以正确的处理是调表不调账,如果你需补交的企业所得税额为A,则你需要把报表上的年初的未分配利润数字减少A,同时应将报表上年初的应交税金数额增加A,这样处理后报表就对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16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确实不对,分配利润年初数减本年净利润累计数不等于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要么不去管它,利润表只能解释为本年利润表。要想对上勾稽关系,可在净利润行下加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两行,其他综合收益填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综合收益总额就等于未分配利润年末数减去年初数。
第2个回答  2012-05-29
利润表反映的是本年利润,而你的调整分录调整的以前年度的,按照准则,应该调整你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年初应交税金-所得税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较少,这样当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就平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