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得救的确据(2)

如题所述

三、得救的确据与新生命记号的比较 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而刚才我们所提到的例子中所列举的美好的“凭据”确实美好,不容置疑。但是,这些美好的“凭据”,是因着神的应许而得救之后的新生命的表现。是新生命的记号,而不是得救的确据。将这二者比较,我们会清楚地看到:这二者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并且二者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前者是因、后者是果。有因才有果。没有因,不可能有果。“果”不能充当“因”。不能本末到置。比如:一棵果树具有健康丰盛的生命,它可以结出丰硕的果子。这棵树能结出丰硕的果子来,是因为它有健康丰盛的生命。健康丰盛的生命使它很自然地结出丰硕的果子。而这颗树的健康丰盛的生命取决于树根。若树根没有生命,这棵树的树干,树枝,树叶就没有生命,是枯干的。它就不可能结出果子来。很明显果子的结出与否,根本取决于树根。而树根就是“因”,果实就是“果”。树根是“本”,果实是“末”。又比如:假若一个人掉到波浪翻卷的大海,汹涌的巨浪随时可以将他吞没。他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力量战胜狂涛巨浪。惧怕绝望中他向神呼救,神你救我!神抛下一个救生圈,并告诉他抓住救生圈就必得救。他照着神的吩咐抓住,就不再惧怕绝望了。这个救生圈就是神的应许。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抓住救生圈之前和之后的生命表现是完全不同的。使前后不同的不是人自己,而是救生圈。抓住救生圈之后,生命的表现才改变。没有救生圈,没有神的应许,这人仍然在狂风巨浪中惧怕绝望。生命的表现、生命的状态不会有任何的改变。结局是被巨浪吞没。当然,我们可以确认,当他抓住神的应许的救生圈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惧怕变成平安,绝望变成盼望。但,我们要特别清楚这一切都是因着救生圈,因着神的应许。这一切都是抓住救生圈之后的表现。没有救生圈,一切都不会改变。人得救及生命状态的改变都是因着神的应许。而生命状态的改变是得救之后生命自然的表现。通过以上的两个例子,我们更清楚知道,前面所列举的美好的“凭据”不是人得救的确据,仅是得救后生命的自然表现。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万不要将得救后的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混淆二者的区别,会产生很大的误导。在实际的事奉中,拿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确据的误导,确实存在于现今的教会中。这种误导会产生很多不良的影响。下面我们列举出三种情形:1. 盲目追求外在的表现因着此种误导,人们的注意力会集中在外表的东西。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更甚者会让人被假像所迷惑。另一方面,很容易为异端大开方便之门。根本的原因,是外在的东西蒙住了人的眼睛,忽略了最根本的东西。严重到一定的地步,会误了人的永生。2. 对得救没有完全确定的把握因着把行为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让人不能完全有把握地确知自己是否得救。因为人得救的确据是唯一的,而生命的表现是多样的,是变化的。面对一个确据,人可以坚定持守。当面对如此众多的表现和变化时,人就没有办法确定自己生命到底得救,还是没得救。3. 人被高举因着人注重了外表的东西,若一个人有比较特殊的表现,他很可能被高举起来。很多时候有人为了抬高自己,将自己的表现夸大。常用的方法是夸大他与主多么亲近。我们常听到有人自己说,他听到了主的声音。或者他听到了主微小的声音。听到主声音的就高人一筹,听不到的就低人一等。我们不评论他们是否真的听到主的声音。但是用听到主的声音来标榜自己是不对的。听到,没有听到的,主都一样看待。再者,在这其中不乏有说谎的人。另一种情况是,用说方言标榜抬高自己。以说方言作为属灵的资本。甚至有的人还以说不说方言,为得不得救的依据。殊不知方言不是说给人听的,方言应该是在隐秘处说给神听的。在这种夸大的情况下,会造成有的人真的以为自己低人一等。因此产生被辖制的结果。以上三种现象,是因着把“生命的表现”当作“得救的确据”而产生。我们已经看到其危害程度很大。因此,我们要特别地小心。我们今天的传道人和弟兄姐妹应该高举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主耶稣并祂钉十字架。我们要高声传讲的是悔改赦罪之道。我们宣告的是神救人的应许。我们是神应许的宣告者。传福音,更准确地讲,是传神的应许。因为唯有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确据。我们要对人的生命负责任。我们要对我们所传讲的负责任。四、美好“凭据”是新生命该有的表现 刚才我们反复讲了新生命的表现,不是人得救的确据。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美好的生命表现是一个得救之人必须有的表现。若是没有这些美好的表现,绝对不正常。我们的生命若不能自然流露美好的行为,那我们就要在神面前好好省察了。如果我们自己真的没有那些美好的生命表现时,我们应该作诚实的检讨、反省,退回到信仰的起点,面对神的应许,问一问自己是怎样信的,怎样开始新生命的。你在那刻有没有真的承认自己是一个绝望的罪人?你有没有承认耶稣是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是我们个人生命的主?你有没有降服在主耶稣面前,交出生命主权,让主耶稣在生命中掌主权?你有没有心里相信主耶稣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且第三日从死里复活?若是没有或不清楚,那么,要补上这一课。这时,很可能是你真正得救的开始。在实际的教会生活中,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确实有的人受浸礼或洗礼了,但他并不清楚他信的内容是什么,他并不知道得救的确据是什么。这样的人虽然受洗了,但他还等于是没信。新生命并没有开始,这样的生命不会有新生命该有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有这样情况,信的时候,确实清楚得救的确据,但是因着某种事情,起初的爱心失去了。这时的生命,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美好的表现。而失去起初爱心的根本原因,是老我又占了上风。老我在生命中再度掌权(罗6:12)。此时,我们需要的是,面对神认罪悔改,求神将起初的爱赐给我们。神是信实的,我们若认罪,祂必赦免。祂必重新点燃我们心中的爱。当我们心中火热起来时,美好的表现必从这火热的生命中流露出来。结语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得救的确据在圣经中是非常清楚的。并且,主耶稣基督和祂钉十字架的救恩,是作为圣经的主题启示给人的。然而,在今天的实际传讲中,本来是清楚、直接的启示,已经被传得不那么清楚、直接了。很多所谓美好的包装已经将神清楚的救恩启示遮挡了。神的应许是人得救的唯一的确据。应该是每一个基督徒抓住的,应该是随时传扬的。但是,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清楚把握的有多少?真正高举主耶稣十字架救恩的人,是多数还是少数?因此,我们要警醒。一切绕开主耶稣十字架的,绕开悔改赦罪之道,绕开神救恩应许的,都是在绕开福音,都是在遮挡福音。所以我们在警醒的同时,也要记住每一位跟随主耶稣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太书3)。文章摘自生命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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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7
脱离罪,脱离律法,脱离撒旦魔鬼的权势不脱离无法进入基督。神,做成的救恩是给,,,,,,灵做成的,,,,不是给肉体做的要分开想。
至于死的罪是不能杀人不能自杀不能说不信耶稣不能犯了罪改改了再犯不能给肉体献赎罪记。不至于死的罪如下跟老婆吵了一架这种的罪只要是不碰着约就行。新约不能杀人不能自杀不能犯了再改改了再犯,不给肉体献赎罪记也就是不体贴肉体的事要体贴属灵的事。
心里想着我信耶稣耶稣把我从罪饿中拯救出来然后想耶稣从死里复活就能得救。
耶稣上十字架肉体是止住灵是救赎最后除去死刑。
肉耶稣死后灵从天上的某一处出来到了天堂说在我里面的就不定你们罪了然后就坐在高天之大者的右边我们只要信耶稣叫他从死里复活,耶稣把我从罪恶里拯救出来就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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