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本来说全款买房,房款总计120.首付款已给100,本月打算过户付剩下的20,但是我现在想用公积金贷,市公积金可以贷40,我该怎么操作能贷到40?如果贷到40万是打到我买方还是卖方账户?打到卖方账户里那不是总计卖方收到了140?用公积金贷款会不会影响房东拿到余房款的速度?房东说过户前肯定得拿到余款,不然不会过户,但是又说“我可以配合你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后还是跑到你自己的账户上了”!我不太明白,请教大家我该走什么流程能让房东尽早拿到余款给我过户而我又能用公积金贷款(40万)?
1.卖家开具80万收据 我是不是有风险啊 万一不承认我给了100怎么办?2 房东的意思是我全款了再给我过户,那都过户了就没有办法用公积金了吧?
追答你已经给了100万,要回20万,他实际收到就是80万,开这80万收据有啥风险?他要等收到全款再交房,正常的呀。还有40万,等到办完交易登记手续、公积金贷款下来到他账户,不就齐了?
过户有两层意思:产权过户与实物过户。前者是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换发房产证,后者指卖方移交钥匙、买家可住这屋了。多数情况下不可能在同一时刻完成这两件事。
要回20万是不可能的 房东不会答应 而且是全款了他才给我过户 他的意思是让我继续申请公积金 就按我首付80来申请 他还说最后申请到的公积金都话给我账户里了 他拿不到钱
追答“要回”是暂时性的,不等于总房价少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房屋还在他手里,房产证还是他名字,他有什么风险?最终还不是等拿到120万全款才交房嘛。你们双方都不懂买卖房屋的基本知识,讲了这么多还不理解、不懂,悲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