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在还未领养老金死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遗属可以继承的。

根据我国《社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在职期间死亡,那么可以继承的部分是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二是退休后死亡,死亡时,继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养老保险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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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7

放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我国《社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按照规定,如果个人账户的钱还没领或没领完就去世了的,其余额中的个人实际缴费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可由退休人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凭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

有些年轻的小伙伴觉得考虑养老的事还为时过早,好像没有必要交养老保险。这么想就错啦,不妨看看这篇文章:养老保险有什么用?要交多少年?养老金要怎么交?

接着说养老金余额继承的事,可以继承多少钱呢?

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职工在职期间死亡,那么可以继承的部分是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二是退休后死亡,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另外,去世后不仅仅有养老金遗留。在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政府会给予其丧葬补助费和家属抚恤金

这些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但都是一次性的补助

丧葬费各省市之间有着差别,但一般为2-3个月的退休金金额,家属抚恤金一般来说金额有10个月左右的养老金总额(各地不同哦)。

部分人员还可能有职业年金余额(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或企业年金余额(企业单位)可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死亡待遇需由继承人或受益人在亡者过世当月去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领取手续。

而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或余额全部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有的朋友问:养老保险要交15年才能享受待遇,我能不能用商业养老险代替呢?有这个疑惑的朋友点这里:社会养老保险跟商业养老保险比怎么样?有哪几种好?要交多少年?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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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1、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3个回答  2015-02-27
您好,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连同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2-27
你好,退还个人账户部分,单位所交部分则进入社会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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