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在自行车道正常行驶,一个学生横过马路,因为在人行道上有他的同学喊他,他没有注意躲避车辆,我发现后紧急刹车并横向打方向,造成我和学生的头部相撞。事发地前方10米左右就是人行横道,学生没有走人行横道。事发后我紧急把学生送到医院治疗,检查发现学生脑积气,我支付了目前的全部医疗费。在学生住院后,我主动和学生的家长一起到交警队报了案,做了记录备案,但因为当时忙着把学生送医院,现场没有保留。现在我想问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赔偿问题怎么分担?
我不认为我是主要责任,我本身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遇到情况也进行了最大可能的避让,要不也不能是我们两人的头部相撞,车子没有撞到他。而且他有明显的违章行为,没有走人行横道,横过马路没有基本的避让动作,没有观察路上车辆情况。对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过错,请求高人给以详细的分析,和详尽的答案!!!!
追答昨天我同事的面包车停在路边被电动车撞了 结果自己赔了600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