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和表现有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会计监督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而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会计诚信危机。这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包括我国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形式是多样的,导致其产生的各种主客观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其具体原因主要有:
  1.会计法制建设不完善
  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对会计制假、造假行为惩治不力,这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在市场经济逐步深化的今天,会计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不少经济活动没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主要表现在有些必要的专门法律尚未出台,而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与现实要求存在很大距离,我国会计法制的不健全和处罚不力是不争的事实。会计法制的不健全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不到尊重,如我国《会计法》中,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同时也对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然而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利益连结、监督者执行地位不高等症结问题,内部会计监督难以实施。同时,对会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力,执行不力,更助长了会计监督不力的严重性。一些执法机构往往从地方保护主义等狭隘的局部利益出发,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对一些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轻发落,甚至不予处理,助长了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发展势头,严重影响了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2.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内部会计监督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具体经济活动及其结果进行的监督。它通过会计核算、会计检查、会计分析、会计考核等方法来保证会计工作正常有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但在具体执行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就会导致内部监督缺失。首先,有关人员对会计监督的认识存在偏差。监督的直接表现为约束,单位负责人和其他成员把会计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监督和约束,妨碍自己行使职权或谋取个人利益,从而不会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履行监督,也不愿接受会计监督。其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少内部牵制和复核,未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更不能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始终。再次,执行过程流于形式。很多时候,控制制度表面看起来十分完善,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在于各内部控制部门未严格履行职责,走过场,影响了原始信息的真实性。
  3.国家监督不到位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均是《会计法》的执法部门,但各个部门的执法依据和监督目标却有着明显的区别。如税务部门的执法依据是《税法》,监督目标主要是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证券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是《证券法》,监督目标主要是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部门对会计资料的检查,是完成各自监督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这样,对企业的会计监督容易出现多头监管、多部门同时干预,甚至存在重复、冲突,出现问题无人承担责任,反而造成部分监督没有落到实处,监管不到位。
  4.社会监督不规范
  社会监督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是主要的监督力量,虽然我国注册会计师业在近几年得到了发展,但是执业标准、执业规范及执业环境仍不尽完善。面对竞争压力和生存危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经济主体,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关系,它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与同行业的竞争中必然会迎合委托人,满足其不合理要求,制造某些虚假的信息,致使监督不力。还有一些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规定企业必须到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组织委托审计,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利用领导地位来垄断本行业的业务,甚至有的注册会计师按领导的意图办事,在办理会计报表审计、验资、破产清算等审计业务时出具了不恰当的报告。追问

我问的是两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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