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交过失业险现在可以申领失业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现在不可以申领。
失业后只要三个月内不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金,就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的领取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辞职后单位需要在15天之内把名单给社保经办机构,然后拿着离职证明去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拿失业证明和身份证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手续办完后拿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去指定银行就可以领取了。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一般领取期限越长,发放标准越高则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失业金
失业金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缴纳失业保险后,被动失业,在社保局领取的,按失业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
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按工作年限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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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9
当然不能了。
领取失业金条件之一是:失业的六十天之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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