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丈夫欠钱,离婚后妻子买的房子会被还债吗?

如题所述

答:不一定。
解读:要看是否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则你没有义务帮你前夫还债,如果是,则也不一定执行你的房产用来还债。
综合建议:如果是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则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要求你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但是你如果有其他财产可以还债,则不用执行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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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6
你好,要看欠钱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女方买的房子的性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要共同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第一、给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二、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果是为了共同购房,则属于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因为你老公自己欠的钱,自己花掉,比如用于赌博之类的,已经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不需要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从房子角度,如果完全是你自己购买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决定你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男方也有一定份额,可以对房子进行处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16

如果离婚的时候没有说清楚。如果妻子买的房子是在离婚以后买的那么就不应该被还债,因为离婚的时候已经把双方的财务状况分清了,妻子的钱就是属于妻子的了,就不再再承担前丈夫的账务了。

第3个回答  2021-04-16
不会,你离婚时应该已经把财产,债务等分清楚了,离婚后再买的房子与此无关。
第4个回答  2021-04-16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买的,离婚就要财产分割了,而且婚后你丈夫欠钱也属于你们两个的债务,所以你们要共同偿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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