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与第三人如何区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6-20
原告是指在民事方面,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
被告是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相对于原被告而言的,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追问

原告,被告,第三人只是在民事方面才有的吗?

追答

行政诉讼方面也区分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
刑事诉讼中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以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形式上的当事人和实质上的当事人。形式上的当事人是纯粹诉讼上的概念,与实体法律关系没有联系。而实质上的当事人,也称为正当当事人,则是从实体法的角度观察的结果。通常情况下,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正当当事人。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当事人,只能是形式上的当事人。没有形式上当事人的概念便无法确定管辖法院,因为管辖根据与当事人的确定有直接关系。地域管辖中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中的“原告”和“被告”就是指这种意义上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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