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置的原则

如题所述

适用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分类作业要求,适用于XXXX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区、机团单位、农贸市场与餐饮商业服务网点的生活垃圾收运,不适用医疗、餐厨、建筑、绿化、工业固废等垃圾收运。



基本要求

(一)交通安全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无事故。环卫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制式环卫工作服,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夜间作业应佩戴反光安全标志

收运作业不得影响交通通行,禁止占用两条或两条以上的车道收运作业。垃圾运输车行驶途中,装运工人不得站在垃圾车尾板上。垃圾装运过程中垃圾车应打警示灯,树立雪糕筒。


(二)收运作业

每个临时收运点的垃圾收运时间要进行公布并严格实行,原则上临时收运点的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街道可自行调整本地区垃圾收集运送时间,并减少集中清理的次数,防止短时间内垃圾量剧增;运输车辆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临时收运点,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临时收运点从开始存放垃圾起,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整理现场,并联系协调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到达。特殊原因(如:交通管制、车辆事故、恶劣天气等)车辆不能按时收运,车队要提前与临时收运点告知,临时收运点对无故未到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部门。

装运工收运作业中推送垃圾容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扬尘污染;爱惜垃圾容器,禁止脚踢、高空抛掷垃圾容器,禁止作业噪音扰民;在作业过程当中,不得赤膊作业,不得穿拖鞋进行作业;


(三)打扫现场

垃圾装载后,垃圾运输车辆人员要监督临时收运点应将桶(箱)归位,并保持桶(箱)干净整洁,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



垃圾中转站设置与管理

1.生活垃圾转运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 

2.当生活垃圾运输距离超过经济运距且运输量较大时,宜在城市建成区以外设置二次转运站并可跨区域设置。

3.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置标准 

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级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2)用地面积中包含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3)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绿化隔离带指标。(4)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0.4~l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采用大、中型机动车收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服务范围。


4.垃圾中转站开放时间:与垃圾收集时间对应,个别因垃圾量大,适当提前和延时开放以留出收运进站和转运时间。

5.垃圾中转站内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防污染扩散、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设施,以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6.垃圾中转站内应有除臭设施,并在开放时间保持启用状态。

7.垃圾中转站内外应通风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及机械部分应无积尘、蛛网、无杂物、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站内张贴管理规章制度。周围5米内无晾晒衣服、乱牵乱搭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绿化良好。

8.垃圾中转站应有专人管理,管理员、操作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等相关的职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9.不得随意改变中转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允许堆放私人杂物,站内物品、工具、操作台应有序整洁,保持干净,无污物,码放要整齐,不影响观瞻,不影响车辆进出及操作。

10.如进行垃圾分类,分拣人员应佩戴胸卡上岗,分拣出来的物品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中转站管理人员必须对分拣人员加强管理。

11.所有垃圾贮存设备应加盖封闭。垃圾收集车、运输车禁止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应在中转站内卸清全部垃圾。

12.在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应启动空气净化系统除臭降尘,确保站内外的空气清新。垃圾转运车辆作业时应控制噪音扰民。

13.装载垃圾时打开排污水阀,离站前检查污水阀是否关闭复位,并保证垃圾箱密封,确保运输途中不发生滴漏、满溢、抛撒。

14.垃圾箱装车过程中箱体离开地面时要对箱体进行清洗,垃圾箱出站后必须对站内进行清洗。

15.集装箱后门要求扣好后钩,上盖一定要盖严,不得有污物及挂物。集装箱要整洁完好,无损坏,定期油饰,遇有重大活动可增加油饰次数。

16.转运作业场地和道路每次作业完毕后,应对设备箱体和水槽进行清掏,做到槽内无垃圾、无积水、无蛆、下水通畅;对站内的卫生进行清扫冲洗,设施设备全方位清洗干净,摆放整齐。地面要用水冲刷尘土,无积水。

17.站内垃圾转运设施、设备应干净、整洁,无积垢、无锈渍,无吊挂垃圾。对转运设施定期保养,及时维护维修,各支点部位每次清除干净,润滑到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8.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灭蚊灭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蚊蝇。

19.定期对空气净化设备和污水沉淀池进行检查清理,做好日常消毒杀菌工作。

20.收集站和中转站禁止转运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严禁进站。



垃圾点管理规范

(一)场地秩序管理

1.场地要求

临时收运点要设置合理,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不压占盲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规范设置

(1)有条件的临时收运点应设置标志牌,公布收运点名称、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作业时间,标志牌应保持完好、整洁。

(2)应配备冲洗设施。

3.场地秩序

地面应硬底化,垃圾桶与垃圾收集车摆放应整齐,开口方向应统一对外,不得横向占道。垃圾桶(车)文字标识应规范,不得采用手写方式进行标识。不得将破损不堪的垃圾收集车和桶摆放在收运点。

4.场地卫生

临时收运点及周边无刺激性臭味、地面无残留垃圾、无大件物品乱堆放与污水。每个临时收运点必须一天一清洗,确保地面清洁卫生,定期杀菌消毒除四害

5.分类存放

接收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要分类收集,分别存放。大件物品存放要有序摆放,尽快清运。收运容器外面要统一标示,分清类别,不得混装混运。


(二) 收运工具卫生管理

1.收运容器卫生

收运容器表面无明显污渍、积尘。每天清洗,保证容器内壁无积尘、无堆积污垢、无蛆虫

2.收运容器完好

垃圾容器完好,无破损。垃圾容器应密闭覆盖,确保无超高、超装垃圾,无裸露、暴露垃圾。各临时收运点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合理配置垃圾桶(车)数量。

3.标识规范

垃圾容器应统一文字标识。文字标识应规范,统一编号喷涂,不得采用手写方式进行标识。具体标识为“XXX+所在街站(所)”的拼音首字母。

4.车容车貌

垃圾装运过程中垃圾运输车应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垃圾覆盖封闭,无超高、超装、超载行为。车身干净,无外挂垃圾,沿途无垃圾漏撒与污水滴漏。

5.禁止事项

禁止使用五类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非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拼)装报废车)收集运输垃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