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食品摊贩,包括流通类食品摊贩和餐饮类食品摊贩。
流通类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散装食品的经营者。
餐饮类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以烹饪等方式现做现卖直接入口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从事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定义一: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中的定义,食品摊贩是指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从事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定义二:食品摊贩是指没有固定加工场所,以食材为原料生产加工并直接销售可供应消费者直接食用的经营者(如糕点屋、馕店、碗装酸奶、卤烤店、炒货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食品摊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