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了,协议离婚好,还是诉讼离婚好?

如题所述

协议离婚的方式简单,方便。诉讼离婚的方式,就需要耗费更多的精力。因此,如果不是一定需要诉讼离婚的时候,建议还是选择协议离婚。
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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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5

一般来说,如果要离婚,能够协议离肯定就不走诉讼,具体以下说说:

一、能够协议离婚,说明两人只是感情破裂,并不是老死不相往来。

协议离婚是和平的,各种条款都可以两人在一起商量好,如果不合理的地方,也可以各自己谈谈,这样的离婚协议的存在,仅仅是有一个书面文件,这样的夫妻离婚是合规的,并不会影响太多生活。

像在名人当中,协议离婚的就有谢霆锋和张柏芝,这两人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撕破脸的,虽然已经公开离婚了,但是两人还是有见面的,并且他们俩也会在离婚之后跟两个孩子出行,虽然说这两人是感情破裂了,但是在离婚之后是有过同框的。

二、诉讼离婚证明彻底撕破脸,后续孩子的相见等等,都不一定顺利。

再说说诉讼离婚,这种离婚方式,基本上连领离婚证都不会到场,这些夫妻当中,要么是其中一方有重大过错,要么就是有一方不想过了,所以才会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案例当中,就不完全是感情破裂了,还有财产等分割。

在名人当中,王宝强和马蓉离婚就是属于诉讼离婚的那种,这两人不单单是感情破裂而已,还有其它的牵扯,这样被背叛而离婚的案例当中,基本上属于连见面都不想见的那一种,所以说约着去领个离婚证都不肯,直接诉讼起来,到底该哪方赢倒已经不是重点了。

三、除非做好了永不相见的准备,不然最好不要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虽然很干脆,但是却并不是所有夫妻都适合这样的离婚方式的,最低限度就是——双方有小孩的,尽可能的不要做得那么绝,除非你已经打定了一辈子不见这个孩子的准备,不然的话,最好还是走离婚协议。

拿我身边的一个例子来说,有一个女人她在19年前离婚,走的就是诉讼,当然特别爽,但是在她女儿长大之后,倒是有了一些困扰——她女儿想考公务员,但是公务员的政审是得跟亲生父亲那边开的,因为压根就没有联系过,所以她的女儿虽然成绩不错,但是公务员还是没有顺利考上。

总的来说,如果是普通的夫妻,真要离婚的话,还是走协议离婚要好一些,因为这些都是自己自愿的,而诉讼的话,性质就变了,虽然不说诉讼的就一定很坑,但是这事已经不再有人情味了。

总而言之,如果非离婚不可,建议还是挑协议离婚,而跑去诉讼,因为诉讼离婚之后,有可能孩子、去处、麻烦一点的如迁户口等等,都有可能会被前夫家找麻烦。

第2个回答  2021-02-11


其实这两种离婚方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好或者不好,所以也无法比较优劣。但它们还是有区别的,而且针对个人情况不同,离婚方式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倒是有些方便与不方便了。

协议离婚,指的是男女双方就婚姻、财产、孩子等问题均协商一致,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共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有一女,婚后两个孩子,但丈夫不顾她照顾孩子和家务的感受,总是听从父母的挑拨,跟她生气,甚至有两次动手打了她。时间一长,原本为了孩子还想着维系婚姻的她,也逐渐心灰意冷,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后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提出离婚。几经商议,男方要求全额退还彩礼,否则就是不同意离婚。无奈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毕竟是第一次起诉,而且男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

但在限制第二次起诉的六个月期间,她也没闲着,依旧多次找男方协商离婚的事,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六个月期间快满的的时候,做通男方的工作,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到了心念已久的离婚证。

虽然她能放弃的都放弃了,包括陪嫁、包括婚后购置的财产甚至她的一些贵重首饰,但她争取到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没要抚养费。她自己独立抚养两个孩子,看着孩子,她就觉得生活充满了干劲,再难再累也值得。

她说,协议离婚的好处在于,随时可以去办理,而且协议内容可以是随心所欲的,只要双方能协商成,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可以。不像离婚诉讼中那样受那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而且离婚证,用起来更方便,或者说看起来更明了吧。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离婚(包括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诉求。在法院办理,法院会依法出具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另一女,结婚一年多,没有孩子,但她从开始就不爱他的丈夫,结婚也不是自己愿意的,但由于自己父母的强烈要求,她不得不结婚。她是个孝顺的女儿,为了父母,她认命了。结婚时就想好了,虽然不爱,但会好好生活,维持家庭。

但可能也正因为不爱对方,婚前没有想过了解一下脾性。婚后才发现,她的丈夫是个性格粗暴,与外表极为不符的人,还是一个极为自私、很大男子主义的人。她记得新婚当晚,第一次同房,他就完全不顾她的感受,很粗暴!她的感觉就像被强奸了一样。

她没说什么,心想第一次在一起,以后慢慢会好。哪成想,之后这一年多里,每次都是那样,过后她都疼好几天。而他不管不顾她的感受,总是硬来。本来对婚姻的那一点憧憬,也变成了恐惧和害怕。没到晚上,她就害怕的不行。不得不多次找借口回娘家。

后来还是在她妈妈的劝说下,她才知道这种生活不能继续下去了,于是提出了离婚。但他不同意,甚至逃避。她只好提起了诉讼,中间经过两次起诉,而且还因为男方逃避而走的公告送达程序,历经三年多的诉讼,最终还是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她说,诉讼离婚的好处是,不管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态度有多坚决、不管自己做不做出让步,只要是坚持离婚,法院终会判决准许离婚的,而且还会依法保证自己的各种权利。当然,诉讼离婚是不得已的,能协议谁不想协议呢?离婚判决书虽然比不上离婚证那么明了,但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完全没有问题,也不必拿离婚判决书去民政局换离婚证

第3个回答  2021-02-15

只有离婚条件无法谈拢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被迫选择诉讼离婚。主要情形包括:

1、一方坚决想离婚,而另一方拖着不离。常见的是女方想离,而男方用各种理由拖着不离,并不是他们还有感情,而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比如不愿意分财产、婚外已经有小家、极度自私、故意逃避等。


2、小孩抚养权谈不拢。双方都想争小孩的抚养权,都无法说服对方,或者都不想要抚养权。


3、财产分割方面差距比较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也想分一杯羹;想让另一方净身出户等等。


4、其他原因,比如婚外有私生子,私下转移的财产一时无法查清楚等等。


根据我的经验,比较简单的离婚案件,比如财产比较清楚,抚养权争议不大的,双方自己就能谈好,不需要寻求律师帮助,选择协议离婚就好了。

比较复杂的离婚案件,比如一方故意拖着不离,财产情况比较复杂的,双方对抚养权争执不下的,协议离婚可能行不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简单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不需要找律师,自己就可以解决。找到律师这里来的,通常都是比较复杂的类型。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起诉离婚≠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调解结案的,速度也很快,数个月就能结案,和协议离婚的速度差不多。但是调解协议经过法院和律师把关,肯定比自己写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更有保障,而且调解书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日后再起诉。


对于比较复杂的离婚案件,比如财产比较多的,一方有私生子的,久拖不离的,我还是强烈建议诉讼离婚,理由是:


1、诉讼离婚固然要花费诉讼费和律师费,但是通过法律程序,完全可能查找到更多的财产,让无过错的这一方的权益得到更大的保障。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女方在多年后偶然发现男方在外面包养小三,还有私生子。这种情况下,男方往往赚钱比较多,或者掌握经济收入。如果女方自己处理离婚事件,根本没有搞清楚男方到底有多少财产,尤其有多少已经转移给第三者和私生子的财产,这时候冒然答应男方提出的离婚条件,往往会很吃亏。


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女方应当在律师帮助下,搜集尽可能多的财产线索,然后起诉离婚,并且通过法院到相关机构查询男方的财产,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女方没通过法院,自己协议离婚的,完全有可能一些财产已经被转移了而自己不知情,离婚协议又是有效的,不容易推翻,而且离婚后再去发现被转移财产的可能性降低,女方会很吃亏。


这里我并非鼓动女方起诉,而是想告诉你,离婚也要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离婚的过错在哪一方,离婚时有多少财产应该拿出来分,这些都需要在离婚时处理好,处理干净。这既是处理人生大事的态度,也是给其他家庭成员(尤其孩子和父母)一个交代。


我经常见到有些女方,发现男方出轨后冲动离婚,有的什么财产都没要,有的匆忙接受了男方的离婚条件,只为急切想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但是若干年以后呢,自己多半会后悔,离婚时明明他过错在先,为什么吃亏的反而是我?为什么小孩不理解?为什么离婚后男方像没事人一样,自己却一想起往事还是很痛苦?


2、诉讼离婚是解决离婚问题的最终手段,是离婚的法律保障。


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法院基本就会判离。


按照两次起诉判离的时间来计算,大约需要1-2年时间,就能够最终解决离婚问题。如果对起诉离婚有畏惧心理,不愿意起诉的呢?拖个七八年、十几二十年离不了的大有人在!


再次申明,我并非鼓动当事人离婚。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律师接触到的离婚案件,基本上夫妻感情早就没有了,能通过调解和好的很少。更常见的是因为一方极度自私,没有责任感,故意逃避,双方矛盾很深甚至如同仇敌......种种原因造成的僵尸婚姻,这种婚姻维持下去毫无意义,伤害却一直存在着!


总结一下,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从来不是单向选择的事,简单的案件可以协议离婚,复杂的建议起诉离婚。


无论怎样,离婚是人生大事,处理起来要慎重,考虑周全,切忌一时冲动,不顾后果,这样会给自己未来的生活造成更大的伤害!

第4个回答  2022-02-17
您好,其实不同的离婚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点和劣势,作为离婚的当事人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办离婚手续。两种离婚方式简要比较如下:协议离婚:1、适用情形: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2、要求: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3、优点:速度快, 费用省;4、缺点: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常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可能会比较麻烦。另外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诉讼离婚:1、适用情形: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另外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外国人也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2、要求: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3、优点:适用范围广、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4、弊端:时间长、费用高,可能涉及诉讼费、评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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