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21
《 李 时珍 的 吃 人 纲目 》 (有删节)
宋明清三朝灾荒史都有人肉市场的纪录,一直到民国初年还有吃人的纪录。
一部三千年中国史,吃人史迹不绝于书,仅仅《史记》一部,便是煮、蒸、炒、腌、炸,说不胜说,而且似乎只要提到吃人,就是指吃人肉。
说到人身上可以吃的,当然不只是肉,鲁迅先生在《药》中写过一个故事:老人用仅有的储蓄买通刽子手,在犯人杀头的刹那,拿馒头去沾滚热的人血,乘血还热赶回家给病人吃了,听说可以治好痨病。
在《狂人日记》提到看病的郎中,也这般写着「…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那本『本草什么』的,不也说人肉可以煎嗷。」的确,李时珍先生在他的《本草纲目》卷五十二,编了一篇「人部」,列出人身上三十五味可入药之物,不过鲁迅冤枉了李时珍,李时珍在书中持别声明反对吃人肉。
《本草纲目》「人部」里头,举凡毛发、指甲、牙齿、屎尿、唾液、乳汁、眼泪、汗水、人骨、胞衣、体垢、月水、阴茎、人胆、结石…无一不可入药,真个是「吃人大全」!
其中有一项「蜜人」,是李时珍引用陶宗仪《辍耕录》的:说是天方国地方,有人七八十岁愿意舍身济人的,就绝饮绝食、洗澡净身,每天仅吃蜜,几个月后连排泄物都是蜜了,人就死去,国人用装满蜜的石棺浸泡他,封棺百年后就可以取用,凡是有人有骨折的,只要吃一点就立刻痊愈!其实,这正是木乃伊的传说。
《本草纲目》提到药用的「分泌液」有乳汁、唾液、汗水、眼泪还有人精(包括男女)。其中除了汗和泪两种是「气味咸,有毒」不可服食外,人精、唾液是用来涂而不是用来吃的,所以只剩下「乳汁」一味可以服食药用,以治气虚、中风、月经不通、吐乳、疮毒、牛马肉毒,不过文中还指定必须是头胎生男、无病妇人的乳汁。
好玩的是,可以入药的毛发,长在不同部位还有不同疗效:头发可治伤寒、肚疼,一般体毛可治中风、各种毒疮、各种不明出血,髭须可治恶性脓疮。而阴毛还分男女!男阴毛治蛇咬,女阴毛则治疗病后交媾引起的腹绞痛。
为啥毛发如此复杂?李时珍的理由是:毛发生长部位不同,所属的经脉也就不同,由于各经脉的阴阳、五行不同,也就影响了「毛」的性质,毛发拥有者的阴阳(性别),其影响力也想当然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