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和打款账户不一致说明怎么写

如题所述

如果发票上的抬头与转账单位不一致,那么发票抬头单位可以出具一份代为付款的说明,在说明中注明受托付款方名称以及转账的金额,开发票的时候可以根据业务合同以及代为付款说明来开具发票。

      很多单位在实际的业务开展过程中会出现发票单位与实际转账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其实可以通过代为付款凭证来解决,由发票单位出具一份代付款凭证给开票单位,开票单位可以用这份代付款凭证来做账。

      在代付款凭证中,会对实际付款单位、代付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明确,收到款项的单位要结合销售合同以及代付款凭证共同来验证资金流,如果资金流向与代付款凭证相符合,那么开票单位就可以把发票开出。
      出现资金代付的情况,一般在关联企业中出现的可能性比较大,很多老板名下有多家公司,各家公司账上的资金数量会有一定的差异,有时候为了对外支付货款,需要较大金额的资金,公司就会采取代付的方式来支付款项,从而出现了发票公司与实际付款公司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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