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票火车票怎么抵扣进项税

如题所述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同时对【2016】36号文附件一的第二十七条的第(六)款进行了删减,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的抵扣真正进入了抵扣大军的行列。
      虽然规定了一系列的抵扣规定,但是由于我们今天所要解决的取得机票、火车票的抵扣,所以还是集中处理这个问题。
      一、取得火车票的进项抵扣
      2019年39号公告对于火车票的规定是这样的: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1、这里面有一个抵扣前提,是所有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的前提,那就是是国内的,如果是国外的,那是不行的,因为从国外取得的要么你是零税率或者免税的,要么你税都交到国外了,在国内抵扣不太合适了。
      2、是必须注明旅客身份,目前铁路购票全部是实名制,所以注明旅客身份这个事情不难,但是这个旅客身份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这个旅客应该属于本单位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否则是不可以抵扣的。
      3、要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有的单位员工出差不打印车票或者是丢失凭证,凭复印件或其他的购票付款凭证是不可以抵扣的;
      4、有相应的单位支出的证明,非个人消费。这里建议可以做一个抵扣表格,内容可以参考下列内容,员工报销时可以在票据后面作为审批和计算附件,因为最终的计算抵扣是要做账的,也是要在申报的时候使用的。

      5、抵扣计算方式: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6、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也是旅客运输服务,如果是从第三方平台购票,然后取得的非旅客运输服务发票,比如经常有些第三方网站的票面为“经纪代理服务”或者“旅游服务”是不能抵扣的;
      7、注意取得的用途,购进的用于免税的、集体福利的、个人消费的、简易计税的是不能抵扣的,比如单位出钱组织所有员工外出旅游由于乘坐铁路取得的铁路车票,在会计核算上这个虽然没有归集到职工福利费的范畴,但是在增值税抵扣上应属于集团福利,这部分是不能抵扣的;
      8、退票费是不能进行抵扣的,主要是因为未发生相应的应税行为;
      二、机票的进项抵扣
      1、总的规则:业务发生在国内的按照以下的方式计算抵扣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价格的计算,仍然可以参照火车的抵扣台账,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票面的民航发展基金是不能作为抵扣金额的,因为本身民航发展基金是免税的,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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