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源即充电宝是可以带上飞机的,但需要从包中拿出来单独过安检。同样需要单独拿出来过安检的还有:笔记本电脑,相机。过边检时都有提示。
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 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
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 1000 得到安培小时(Ah) 。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 3.7V,标称容量为 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 mAh ÷ 1000 = 0.76Ah;3.7V×0.76Ah=2.9Wh。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 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 100Wh 但不超过 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 160Wh 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