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香港律师叫大状?

如题所述

1. 香港的大律师,在本地有时被俗称“大状”。这一称谓并非中国内地的律师通俗称呼。
2. 香港的律师体系区分为“大律师”与“事务律师”两种。大律师在法律行业内也被称作“诉讼人”。
3. 区分大律师与事务律师的最直观方式在于着装:大律师出庭时会佩戴假发,而事务律师则不戴。两者的律师袍也有所不同。
4. 在香港,只有大律师有权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进行开庭陈述,事务律师则无此权限。
5. 尽管如此,大律师不能直接接受案件。他们的案件均由事务律师转接。当事人想要聘请大律师,必须首先通过事务律师进行委托。
6. 香港大律师佩戴假发的传统源自英国,象征着对英国法律体系的传承。这一习俗源于英国旧时,皇室成员和贵族在公共场合需戴假发穿盛装,以示身份地位。
7.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律师和法官被视为贵族的一部分,因此在审判时也会佩戴假发。历史上,英国皇室还册封一些大律师为贵族,这一制度使得部分大律师成为世袭的皇室成员。
8. 香港曾是英国殖民地,因此这一传统得以延续至今。在香港,律师和法官在开庭时仍然会遵循这一习俗,佩戴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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