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律师给我分解一下,我本人开挖机,在把老板开挖机,老板又是乙方,昨天老板叫我修路,有人指导我,但是这人不是施工员也不是管理员,只是拉篱的师傅,就这样,由他指挥,导致不小心挖机碰到了照明线,把线搞断了,赔偿电力公司2100元钱,但是线碰了,导致把农户的家电给烧了,保险公司只赔直接损失(电线)家电损失不赔,现在老板(乙方)要我(机手)来承担这笔费用,说是我的主要责任,要我赔2/3的损失费,他说他处于人道地位帮我出1/3,这样我很难接受,操作证我是有的,这样我想走法律程序,这责任是由我来负责吗,管理就没有问题?所以请求大家给我分析哈,谢谢!
假如我不认帐,老板走法律程序,我会赔全部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