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要求女方赔付男方10万 才同意,并以不放过女方家人,来以此要挟 请问怎么办?

起因:结婚几年,男方多次向女方实施暴力,女方念在女儿(3岁)份上一直忍让。前几天与前男友相遇,并和几个朋友一起吃了顿饭,再无见面。一次在QQ聊天中女方向前男友诉苦,偶有表示与之再续前缘,并无过分话语。此聊天记录被男方发现,以此认定女方有外遇之嫌。切断女方与外界所有联系,实施“软禁”并以恶语相加(有无暴力暂时不清)。此时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则以女方有外遇为由要求赔付10万元,并以不放过女方家人以此要挟。请问女方此时应该怎么办,或者用法律维护自己,该采取怎么的措施? 急 急 跪求 !

千万不要承认自己有外遇,尤其不能为了摆脱这男人留下保证书或字据承认有外遇。先口气上缓和一下,平时多花点心思在孩子身上,好好带好孩子,只要男方慢慢放松了看管,就找机会离开,先不要回娘家住,只跟娘家人保持联系,在外面找好住处,先让娘家长辈出面,跟男方协商,说清楚并无外遇,看男方的态度吧。如果男方态度强硬,实在不能协调的话,那就找个律师,或者自己写起诉书,向法地提起上诉,要求离婚,并界定孩子的抚养权。这么小的孩子还是跟妈妈的好,如果女方有经济能力的话。追问

女方与男方没结婚前 就提出过分手了,可是女方家人不同意,才是走到了一起。 现在女方的家人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去出面做协调工作。只有她自己。

追答

当务之急是先要先保障人身自由和安全,先找机会离开这个男人。家人无法出面的话,就试下找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看他们是否可以出面协调。如果都不行,就找律师直接起诉吧。跟这种打老婆而且动不动要杀人全家的,没什么道理好讲的。有条件的话,孩子自己带着,不行就只能先跟爸爸了,过几年要是条件好了再接过来,我想这个男人肯定也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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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9
先去医院验伤出个正面,然后把证明拿到高级法院那里,叫他们处理。有必要再请个律师叫男方索赔精神损失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第2个回答  2012-07-16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女方被多次家暴,符合离婚事由第二条所规定,但需要收集有关被施以家庭暴力的证据,最好能够有证人和伤情鉴定。然后起诉离婚。女方直接向男方提出离婚南方不同意,这个时候就可以以离婚理由起诉离婚,如果符合相关要求法院会给你一个说法的,建议找个律师来协助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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