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用人单位的时候要注明什么?

看到有不法分子利用身份证复印件做一些违反的事情,但是去应聘的时候又不得不上交,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什么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身份做违法乱纪的事呢?

注明仅限于应聘使用。

身份证复印件上要做标注,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笔书写;要注明复印件的用途,一般可写“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使用,再复印无效”;标注最好分三行写,每行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被别人加上其他内容;书写的标注最好和身份证实际内容有接触,但不要压住关键信息。

扩展资料:

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报业网-警方给您提个醒:身份证复印件给别人,一定要签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注明:此复印件只在XXX单位做XXXX用有效,姓名:XXX ,X年X月X日

1 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3 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4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一千元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2个回答  2012-07-02
一般来讲没什么问题,如果你担心,可以注明仅限于应聘使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02
原件保存好就不会出事,因为现在办理证件什么的都么出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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