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借了很多钱,妻子不知情,现在债主要上门才知道,请问法律上妻子有没有义务帮他还钱。

可是这些钱都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当中,也没有用来抚养小孩,数目巨大,还偷哪家中房产证出去抵押,现在还玩失踪,债主都找到家来了,我该怎么办

这个分很多种情况的:
1、丈夫借的钱用途?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妻子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4、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纯法律角度呈现问题。

还是那句话,看钱的用途。如果是丈夫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那你就有义务了。如果不是,就得证明这个债务是单独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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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1
夫妻一方背着对方在外引起的债务,对方没有替其还债的责任和义务!做为债主,其背着当事人一方的夫、妻借债给其中任意一人,本身就应该承担这种隐密关系的风险。
第2个回答  2012-07-01
有 离婚财产都要一人一半 他欠钱 你最起码也要还一半
第3个回答  201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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